中国卫星导航与技术应用展览会

2016-01-04 11:39:27 0

   自2011年载入中国卫星导航发展史册的一天,从这一天起,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始并向中国及周边地区提供连续的导航定位、授时试运行服务。至此,中国民用导航定位市场被GPS垄断的局面被打破。早在2010年底,卫星导航被列入“十二五新兴产业规划”,近两年以来,粤、苏、沪等地方政府相继组建北斗产业基地,力推北斗产业化,以期在北斗卫星导航产业中占得先机。广州、上海、中山等地还相继实施了北斗综合应用示范工程,数以万计的车载导航终端装上了中国“芯”。伴随着北斗导航民用化进程迅速推进,我国的卫星导航车载应用产业持续壮大,入网车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各政策利好不断,资本介入已进入实质阶段,企业合并、资源整合以及北斗应用将成为这个行业未来发展主要的市场特点。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卫星导航业展览盛会之一,“中国卫星导航与技术应用展览会”,将于8月29日至31日在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举行。立足国内外卫星导航业市场,定位专业、高端、优质、为企业搭建权威展示平台。

  组织机构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指导: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主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协办: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承办:北京四星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所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参展范围

  (1)车辆监控:GPS、北斗、伽利略、GLONASS等车载应用终端;车辆检测系统、车辆安全调度

  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等

  (2)车辆导航:PND导航、导航通讯产品、导航软件、导航电子地图、TSP服务商、嵌入式导航

  信息娱乐系统等

  (3)车辆安全及信息产品: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防盗系统、车载图像监控系统、车辆安全系统、

  LED电子路牌、GPS自动报站、3G无线视频传输终端等

  (4)GIS地理信息系统、导航电子地图产品

  (5)其它:GPS模块、天线;北斗模块、天线;通讯模块;手持机;个人定位器等

  为您提供以下机会

  ◇与您的客户直接会面,了解他们的采购需求并扩大销售

  ◇寻找优质买家,发展新的业务伙伴,获取有价值的销售机会

  ◇展示您的最新产品,塑造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的专业观众来源

  ◇ VIP参观团 ◇交通相关协会负责人 ◇代理商 ◇采购商 ◇生产商/品牌商

  ◇公安部有关业务局 ◇进出口商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其他服务机构

  最深入、最广泛的宣传推广

  ◇报纸&杂志的新闻专题、资讯及广告宣传 ◇电视台、电台等第一时间报道

  ◇门户网、行业网,搜索引擎全年度的高调推广 ◇全展期买家电话邀请

  ◇超大数据库定期温馨短信提醒 ◇行业协会的会员通知

  ◇直邮邀请专业买家 ◇行业连锁机构的紧密合作 ◇携手国内外行业展,邀请买家

  活动日程

  布展8月27-28日开幕8月29日上午9:30

  展览8月29-31日撤展8月31日下午16时

  展览地点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

  展位规格和收费标准

  (1)本届展览会采用9㎡(3m×3m)国际标准展位,每个展位包括三面展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

  子、两支射灯、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地毯及公司名称中文楣板,特殊要求另行收费;空

  地不配备任何设施(自付施工管理费30元/㎡);

  (2)展台内有立柱,每根立柱减免800元费用(展台以外不予减免);

  (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员单位参展,每个标准展位优惠500元;

  (4)展位与会刊收费

  分区标展价格(/个)空地价格(/个)

  国际(含合资企业)USD,3000元/角位加收10%USD,2500

  国内A区RMB,12800元/角位加收10%RMB,12000

  B区RMB,12000元/角位加收10%RMB,11000

  会刊收费封底:25000(元) 扉页/封二/封三20000(元) 内彩:8000(元)

  其它广告宣传见博览会网站

  (5)特邀赞助:充分利用本次博览会与论坛的影响力、资源优势与传播效果,搭建一个企业形象宣传的良好平台。本届博览会与论坛特设展会冠名、协办、支持、友情级等四个级别赞助详情资料备索;博览会、论坛、晚宴、证件挂绳、手提袋、门票、礼品等赞助详情资料备索。

  参展程序

  (1)所有参展单位以“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取消或移动未付款项的

  展位。参展单位报名时间以收到企业展位定金,并发出参展申请表之日为准。展位确定后, 组

  委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展厂商;

  (2)报名参展厂商及有意在会期中举办技术交流,在会刊、会期场内、场外发布广告的单位,请填写《申请表》传真或邮寄到组委会。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 日;

  (3)参展厂商获得组委会确认后,请在一周内将展位定金(全额展位费的50%) 汇至组委会,余款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付清,否则展位将不予保留,定金不予退还。款项汇出后请务必将银行汇款单底联传真至组委会;

  (4)组委会在收到相关费用后,将向参展厂商发出参展确认函并开具发票;

  (5)参展要求:团体参展和单独参展的企业,必须三证齐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展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以及大会展馆的相关规定,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参展。以上组委会拥有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消息来源:朝闻通-新闻稿发布和新闻稿撰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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